說上古時期的華夏文明存在著宏大的交響樂,這是一個推測。因為畢竟沒有曲譜傳下來。孔子是在齊國聽聞《韶》樂,但《齊韶》是不是帝舜時的《韶》就不得而知了;流傳到漢代改名為《文始》;南朝時又改名為《大觀》。歷經唐宋,就再沒有看到《韶》樂被使用或表演的記錄。但是畢竟《尚書》帝舜對樂官夔說過創作音樂的要求是「聲依永、律和聲、八音克諧、勿相奪倫」。就是聲音的長短和高低要相配、要用律呂來調和音樂、各種材質的樂器要完美和諧的搭配。所以依此來推論,創作出來的音樂應當是交響樂。其實在帝舜之前,每一代聖王、在華夏文明的開創上留下重要貢獻的人物,都有代表性的樂章來反映他那一個時代的文化的特點。而且上古的時代的音樂都是要配以舞蹈、歌唱,所以是用於生要的禮儀場合,主要是用來敬天禮神的,而不是單純用來娛樂。所以它也是用來教化人心的。如黃帝時代有《咸池》;顓頊時代有《六莖》、帝嚳時代有《五英》,帝堯時代有《大章》、帝舜時代有《韶》、帝禹時代有《夏》樂、商朝的開創者湯有《濩》這首音樂,這都是見於《漢書-禮樂志》記載的古曲名稱。